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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自来水,源自内地媲美欧盟

时间:2014-12-02 09:37:05 来源:水平方

5月8日,《新世纪》周刊的报道指出了中国内地自来水水质堪忧,合格率仅有50%,没有城市可以实现自来水直接饮用。但香港有70%以上的水是从内地购买,自来水水质却符合欧盟标准。为了向市民保质保量的供应优质自来水,香港政府不但每年都要像广东支付数十亿的购水资金,在采水入港后,还要投入更大的成本提高水质。

香港淡水资源匮乏,每年斥资超35亿向广东买水

由于自然因素香港淡水资源一直匮乏。早在1960年,港英政府就已向广东购买2270万立方米东江水。之后随着用量增加,购买量不断上升:2008年至2009年香港淡水日消耗量为262万立方米,这期间约有80%饮用水都来自广东东江。2011年12月5日,香港发展局与广东省水利厅在深圳签署了2012年至2014年东江水供水新协议,根据新协议,香港将于2012年缴付35亿3870万元、2013年缴付37亿4330万元和2014年缴付39亿5934万元的固定总金额,作为购买东江水的费用,这些协定保证了香港有充足的淡水资源——70%的水来自广东东江。

从签署的协议看,广东每年要按协议商定的额度为香港供水,但这个额度只能超不能少。可近几年来,香港雨水充沛,很多蓄水池供水充足,所以来自东江的水有时会供大于求。根据香港水务署的数据,由于无处储存,在1998年至2003年期间港府已把价值30亿港元的多余东江水排入大海;仅2005年香港排入大海的饮用水就超过了1.09亿立方米,以当时东江水价计算,价格超过3亿元。2009年的情况更加戏剧性,2011年9月5日香港《信报》曾报道,在2009年广东省出现严重旱灾时,港方曾提出通过减少输港供水以助舒缓旱情,但建议被广东省婉拒,为的就是确保高达30亿元的供水协议可以全额履行。

广东卖水卖得积极,香港收水却收得谨慎

尽管香港和深圳的水源都是东江,但内地的水质却差了一个标准。香港水质采用欧盟生活饮用水标准(98/83/EC),与国内现行的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》(GB5749-2006)有很大不同。对此连深圳市水质检测中心报告都承认,中国的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》与美国、日本、甚至世界卫生组织的水质标准相比均明显落后。

所以香港把从广东输入的东江水,称为“原水”,这些水还必须经过本地的处理才能供给本地居民使用。而且对这些“原水”,香港的监管也不马虎。取水口被放到了水质较好的东江上游,1999年还在东江流域的深圳水库年建立了生物硝化站以进一步净化水质,甚至调走了一条污染比较严重的石马河,保证没有污水可流入深圳水库。为了保证水质稳定,还在水库周边设立了“拉网式”的视频监控点,24小时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。这还只是开始,到了香港境内,总共有21间滤水厂要对“原水”进行净化处理,“原水”需经过近10步的过滤净化措施,保证水质达到标准。香港重金买来的内地水是“轻微污染”,因此必须再以这么大的成本净化后才能饮用,香港《信报》的调查更是指出,内地出售这些原水的利润超过了50%,也就是一直遭港人诟病的“高价、低质、暴利”。

在投入大量资源保证水质的前提下,香港政府对水质监测与监控非常严格。首先,香港水务署会在自来水收集、处理到送往用户全程都进行水质监控。在整个供水及输水系统中,有关人员要从滤水厂、配水库、输水干管、供水接驳位置和用户水龙头抽取样本进行化验,鉴定项目超过150种,以确定水质符合欧盟的饮水标准(98/83/EC)。由于饮用水从滤水厂出厂后,管道有可能对水质产生影响,所以1995年12月23日起,香港当局禁止使用无内搪层镀锌钢管,规定必须使用铜管、不锈钢管和聚乙烯管等,从而杜绝饮水受到锈蚀的影响。但在内地,极易锈蚀的劣质灰口铸铁管在全国供水网中所占的比例超过50%,而监管上更是漏洞百出,据北京大学教授蓝伟光博士调查,中国供水管道和水箱(尤其是高楼的二次供水),根本无统一标准可循,在监管上处于城建部门和卫生部门“两不管”的交叉带。

香港高成本换来“一水两制”,饮用水质量领先全球

居民水龙头里流出的饮用水,也证实了标准上的差距。据《新世纪》报道,深圳、上海等城市的自来水都不能实现直饮。广东省环保局2008年3月公布的数据也显示,即便按国标,深圳自来水达标率也仅为82.6%。清华大学2012年3月的论文《中国城市化和健康》中提到,国内约25%公共水厂和超50%私人水厂都不能对水质安全检测;50%的城市自来水达不到健康标准。

反观香港,香港消费者委员会2003年8月15日公布的一项调查显示,香港是世界上饮用水最安全的地区之一。由于水质质量有保证,水务署和消委会甚至建议消费者无须在家安装滤水器。而之后的香港饮用水水质还在提升,香港水务署2007年委托中立顾问公司进行的一项“楼宇食水水质”意见调查发现,超过九成受访者对香港食水水质感到满意。与2002的调查相比,住宅用户对自来水的气味、清澈无颜色和无杂质等范畴的满意程度都有显著上升。时任香港水务署署长陈志超指出:“事实上经水务署滤水厂处理后的食水与其它先进国家一样,品质优良。”根据香港《水务设施规例》第24条的规定,未经水务署许可,客户不得安装或使用滤水器等用水器具。而理由是,过滤设备清洁不当,反倒会污染自来水,所以,内地常见的家庭过滤设备,在香港几乎没有市场。

虽然香港对水质投入了重金,但这些付出并没有转嫁到消费者身上。香港用户的自来水每四个月都有12立方米用水量由港府免费提供,超过了才开始收费。而且冲厕用海水,每四个月也有30立方米的水可免费使用。污水处理费也是同样,污水排放量在第一档12立方米范围内,就不收取任何费用。而根据深圳水务集团的公示,在深圳,最低一档的水费(包含污水处理费)也超过了3.2元人民币。

这样的“一水两制”不但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,还适用于澳门特别行政区,今年年初的调查显示,澳门居民对食用水公司的满意率达到了8成。即便是在深圳,原深圳经济特区内和特区外的水质也有很大差距,目前深圳有32个可以直饮水的小区,全部在原深圳经济特区内,特区外可直饮水的小区数则是0。可见,只要是在“特区”里,用水安全就特别有保证。